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哪个法院提交材料?
时间:2026-02-03 访问量: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一、 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1. 首先,看生效法律文书的明确规定。
有些法律文书(特别是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的末尾会明确写明:“如未按本判决/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有此明确规定,应直接向作出该文书的法院(即“本院”)提交申请。
2. 其次,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法定管辖规则。
原则:由一审法院或同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具体来说:
对于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对于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在实践中,各地可能通过司法解释指定由基层法院管辖,需结合当地规定。
二、 需要准备的核心材料
向确定的法院提交申请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3.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审判法官或书记员盖章签字的生效证明,或对方收到判决的送达回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申请人是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是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住址、公司地址等,越详细越好)。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有):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信息。这不是必须项,但能极大提高执行效率。
6.申请人的收款账户信息。
三、 特别提醒与建议
1.申请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切勿超过期限。
2.法院查询:如果不确定财产所在地或法院管辖分工,最稳妥的方法是优先联系一审法院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或执行局进行咨询。
3.网络查控:法院立案后,会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不动产等信息。
4.跨域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外地,受理法院可以委托当地法院执行,或由您提供明确财产线索后,受理法院亦可直接前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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