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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哪些转账和礼物不需要返还?

时间:2026-02-03    访问量: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核心在于其性质是否被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还是一般性恋爱馈赠。

一、 不需要返还的情形

1.小额日常消费性转账或礼物

特征:金额不大,用于日常餐饮、购物、旅游、节日红包(如“520”、“1314”等特殊含义数字)、生日礼物等。

法律定性:通常被视为维系和发展感情的一般性赠与,一旦交付,赠与即完成,分手后无需返还。

2.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示爱”赠与

特征:在特定节日(情人节、七夕等)或纪念日给付的带有特殊数字含义的转账(如520元、1314元、999元),或明确表达爱意、祝福的礼物。

法律定性:被认为是表达情感、增进感情的无偿赠与,已履行完毕,不支持撤销。

3.明确表示为“无条件赠与”或“礼物”

特征:在转账或赠送礼物时,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意思表示为“这是给你的零花钱”、“送你的礼物”、“不用还”等。

法律定性:构成一般赠与合同,权利已经转移,不得任意撤销。

4.共同生活消费或共同开销

特征:用于双方共同居住的房租、水电费、共同旅行开销、日常伙食等共同生活支出。

法律定性:属于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性支出,已消耗完毕,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

二、 可能需要返还的情形(作为对比参考)

1.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大额彩礼、购房购车出资、名贵珠宝等。这类赠与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推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条件),若最终未登记结婚,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2.借款:如果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聊天记录中提及“借”、“还”等字眼),则构成借贷关系,应当返还。

核心判断标准:结合金额大小、给付目的、当地风俗、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金额越大、越具有“彩礼”或“婚约”性质的,被要求返还的风险越高。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精准把握情感纠纷与法律规则的结合点,擅长通过调解与诉讼相结合的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客户情感与财产权益;对婚前财产规划、婚内协议、分手谈判及彩礼返还等案件具有精细化处理能力,能为客户提供有温度且务实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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