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吗?
时间:2026-02-09 访问量: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1.二选一,不能并用:当合同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守约方在对方违约后,面临一个“选择题”:
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若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接收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可以主张损失赔偿:无论选择哪一项,如果所选择的“定金罚则”或“违约金”的金额,仍不足以覆盖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就超过该金额的损失部分,另行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二、律师建议
1.比较与计算:发生违约时,应立刻比较“双倍定金金额”与“违约金金额”,并初步评估己方的“实际损失金额”,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
2.固定证据:无论作何选择,都必须系统性地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因违约导致额外费用的发票等),这是主张赔偿超额损失的基础。
3.事前预防:在起草合同时,应根据交易性质和风险,审慎设定定金数额(根据《民法典》,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和违约金比例,使其既能起到担保作用,又能在违约发生时有效弥补损失。
当面临对方违约时,建议您立即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及时采取正确的法律行动,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需要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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