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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6-03-07    访问量: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只归其个人,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因此,判断标准非常明确:

如果被继承人(即过世方)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反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即按法定继承处理),或者在遗嘱、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归一方,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说,法律优先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有明确指定归个人,就是个人财产;没有明确指定,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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