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但行政机关作出相同决定,怎么办?
时间:2026-04-30 访问量:1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行政机关这么做违法,你不用从头再诉一遍,直接向原审法院申请追责 + 撤销新决定,法院可以罚款、发司法建议、甚至拘留负责人。
一、法律红线:禁止 “换汤不换药”
《行政诉讼法》第 71 条:
法院判决责令重作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最高法《行诉解释》第 90 条进一步明确:
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 / 理由变了 → 合法;
同一事实 + 同一理由 + 基本相同结果 → 违法,属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唯一例外:当初法院是仅以 “违反法定程序” 为由撤销的,行政机关补正程序后,可以再作出相同结果的决定。
二、怎么判断:是不是 “基本相同”
看三点(同时满足就是违法):
1.事实一样:依据的证据、事实认定和原来基本没变;
2.理由一样:适用法律条款、论证逻辑没变;
3.结果一样:处罚 / 许可 / 驳回内容实质相同(金额、期限、结论没变)。
一句话:没新证据、没新理由、结论一样 → 违法重作。
三、实操步骤(直接照做)
1. 先固定证据
拿到新的《行政决定书》原件 / 盖章复印件;
对比:原判决、原决定、新决定,标出事实、理由、结果完全一致的地方;
保存送达回证、邮寄记录、官网公示截图。
2. 向原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二选一或同时)
申请 1:请求撤销违法重作的新决定
理由:违反《行政诉讼法》第 71 条,属于 “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基本相同行为”,请求法院判决撤销
申请 2:请求责令行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并追责(第 96 条)
明确写:
“被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为基本相同的决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3. 法院会怎么处理(直接对机关施压)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96 条,法院可:
1.罚款: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罚款;
2.公告:公开曝光其拒不履行判决;
3.司法建议:向监察委、上级机关发函,要求追责、处分;
4.拘留:情节恶劣的,可拘留直接责任人;
5.撤销新决定:直接判决撤销违法重作的行为。
四、要不要再起诉?
一般不用另行起诉:直接在原审案件里申请追责 + 撤销,效率高、打击准;
若已过原审案期、或法院要求另案:可重新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新决定并确认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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