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被辞退后还能主张哪些权益?
时间:2026-05-12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这是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签合同的惩罚性赔偿。
计算规则:从用工第2个月起至第12个月,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再赔1倍)。
时效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或离职之日算起,务必尽快行动。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
由于公司未缴社保且无正当理由辞退,通常构成违法解除。
计算规则: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N) × 2
N的计算: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工资基数: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三、社保补缴与经济补偿(N)
社保补缴: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是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的行政诉求,不直接通过仲裁赔钱。
经济补偿(N):如果是因为公司“未缴社保”等过错导致你被迫离职,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在你被辞退的场景下,通常直接主张上述的违法解除赔偿金(2N),二者一般不重复主张,具体需看辞退理由的定性。
四、被拖欠的工资与加班费
离职前未结清的工资、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200%)、以及有证据证明的加班费,均可一并主张。
五、维权实操建议
1.证据是第一生命线:立即收集工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牌、工作文件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2.锁定辞退证据:如果公司是口头辞退,务必通过微信、短信或录音等方式让其明确说出“辞退”二字,或索要书面《解除通知书》。
3.维权路径:
先协商:明确列出赔偿清单(2N+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保留沟通记录。
后仲裁:协商不成,携带证据向广州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
社保投诉:关于补缴社保,可单独向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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