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 4000520817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banner1
banner1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对方违约怎么赔付?

时间:2026-07-13    访问量:6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核心区别在于:“定金”具有法定担保效力,适用惩罚性的“定金罚则”;“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一般只退本金。

一、“定金”——法律上的担保金(有罚则)

1. 法律性质

“定金”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律概念,属于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其目的在于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

2. 金额限制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只能视为预付款。

3. 对方(收受方)违约怎么赔?——双倍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定金罚则: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举例:您给了对方1万元定金(且在法定20%限额内),对方无故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您原来的1万元,并额外再赔您1万元,共计拿回2万元。

4. 若是您(给付方)自己违约

如果是您无故反悔不履行合同,您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钱就归对方所有了)。

二、“订金”——习惯上的预付款(无罚则)

1. 法律性质

“订金”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预付款或意向金,不具备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它只是表示一种购买意向或提前支付的部分价款。

2. 对方(收受方)违约怎么赔?——原额返还+赔偿损失

因为“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所以:

如果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您有权要求对方全额原额返还订金;

同时,如果对方的违约给您造成了其他实际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您可以另行要求其赔偿这些损失,但不能自动要求双倍返还。

3. 若是您(给付方)违约

通常情况下,对方也应当退还订金(原额),但如果您的违约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对方可以从订金中扣除相应损失或要求您赔偿,剩余部分返还。

三、实务中的关键注意点

1.看书面凭证写的是哪个字:法院认定款项性质首要看合同、收据、转账备注里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写的是“订金”“意向金”“预留金”但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一般按订金处理。

2.超过20%的部分怎么算:如果您交了30%的钱且写的是“定金”,其中20%的部分适用双倍罚则,超出10%的部分仅视为预付款,对方违约时这部分只退本金不加倍。

3.既要违约金又要定金?不行: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对方违约时,您只能选择其一主张,不能同时要双倍定金和全额违约金

建议:如果您想约束对方确保交易安全,付款时一定要在凭证上写明是“定金”;如果还不确定是否一定成交,只想留个意向,建议写明“订金”或“预付款”,避免一字之差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