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第三方公司有到期工程款、欠款,如何执行这笔债权?
时间:2026-09-16 访问量:9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1.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不能清偿本案债务;
2.被执行人对第三方公司的工程款已经到期:已结算、付款条件成就;
工程尚未结算、未到付款节点,属于未到期债权,不能发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仅可以做冻结,禁止第三方向被执行人支付,待结算到期后再走到期债权程序。
3.债权是金钱债权;建设工程要留意: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农民工工资优先,会影响执行。
二、标准操作流程(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
1.提交书面《执行到期债权申请书》,附上线索:施工合同、结算书、对账单、签证等,证明工程款已经到期。
2.法院出具两份文书,必须直接送达第三方公司,不能电子送达草草了事: ① 冻结到期债权裁定书:冻结该笔工程款,禁止第三方向被执行人付款; ②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核心4点:
第三方直接向本案申请执行人(或法院)履行,不得付给被执行人;
履行期限:收到通知起15日内履行;
15日内有权提出书面异议;
不提异议又不履行,法院可以直接对第三方强制执行。
实务坑:只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成到期债权程序,很多法院图省事只用协助执行,第三方提异议后不能直接扣划第三方账户,程序有瑕疵。
3.第三方(次债务人)三种处理结果
情形①:15日期满,不提异议,又不付钱
法院直接作出裁定,强制执行第三方公司,可以冻结、扣划第三方自身账户资金,限额在到期债权范围之内。
情形②:第三方在15日内提出实体异议:工程款未结算、金额不对、已经付清、债务不存在、有抵销抗辩
执行程序中不审查该异议是否属实,立即停止对第三方强制执行。
冻结债权裁定不会自动解除;此时申请执行人救济途径: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起诉第三方公司,通过诉讼确认债权,拿到胜诉判决再执行该工程款。 ⚠️不能在原执行程序继续硬扣第三方账户。
例外:下列不属于有效异议,不阻却执行: “我没有钱、无力支付、我和申请执行人没有合同关系”,这两类不构成实体异议,法院依旧可以强制执行。
情形③:第三方部分认可、部分提异议
对认可无异议的那部分工程款,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异议部分,走代位权诉讼解决。
三、关键区分:已被生效判决确认的工程款
如果被执行人对第三方的工程款,已经另案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确认:
1.优先:督促被执行人自己去申请执行该判决;
2.被执行人怠于申请,本案可以走到期债权执行;即便第三方提异议,因债权已有生效文书确认,异议不能简单阻却执行,执行法院可以继续执行该确定债权。
四、未到期工程款(工程还没结算)怎么做
不能发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但可以:
1.向第三方送达冻结债权裁定:禁止第三方向被执行人支付该工程款;
2.告知第三方:将来工程款到期、达到付款条件时,不得付给被执行人,要通知执行法院;
3.待结算完成、债权到期后,再申请法院出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五、广东地区实务高频风险点
1.建设工程中存在实际施工人、农民工工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即便冻结工程款,这些权利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执行时会优先扣除;
2.第三方15日内书面异议,执行程序终结,必须提代位权诉讼,不能提执行异议复议去解决实体债务争议;
3.第三方超15天才提异议,法院可以做有限实质审查,不是一律停止执行;
4.第三方收到履行通知后,仍然私下把工程款付给被执行人,不免除责任,法院可以责令第三方在已支付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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