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收不回来怎么办?对公项目怎么合规清收?
时间:2025-10-23 访问量:3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一般项目清收核心路径
1. 书面催款:凭合同、验收单等证据发书面函,固定事实并中断3年诉讼时效;
2. 支付令:债权无争议时申请,15日内未异议可直接强制执行;
3. 诉讼/仲裁:主张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可行使18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起诉前可申请财产保全;
4. 行政投诉:向住建部门清欠办投诉,督促发包方履约(《建筑法》第18条)。
二、对公项目(政府/国企)特殊合规清收
1. 协商时要求出具书面付款计划,可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主张60日付款期限及逾期利息;
2. 向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投诉,借助行政监管推动回款;
3. 诉讼/仲裁需准确列明对公主体,保全时避开财政保障资金,执行可对接财政预算划拨
三、关键提醒
需留存完整证据链,牢记3年诉讼时效及18个月优先受偿权期限;对公项目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确保流程合规。欢迎联系我们~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可提供针对性清收策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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