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立借条亦未约定利息,豪航律师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恋爱期间借款
时间:2025-12-19 访问量:3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案件背景:暧昧期间的多次借款
原告与被告原为同事关系,双方相识后逐渐产生暧昧情愫。自2024年7月起,被告以各种理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出于好感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支付款项。
在近十个月期间,原告累计向被告转账24200元,均未订立书面借款凭证。当双方关系转变后,被告拒绝归还借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救济。
二、律师介入:构建完整证据链
接受委托后,豪航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诉讼团队迅速开展案件分析工作。尽管本案缺乏传统借条凭证,但团队指导当事人系统整理了完整的电子证据,包括:
1.微信聊天记录(包含借款事由、催讨过程)
2.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3.银行电子回单
4.其他相关通讯记录
通过对数十次转账记录的逐一梳理和时间线整理,团队构建了清晰的借贷事实脉络,形成了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
三、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借贷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但原告提交的电子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约定利率但可主张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42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四、豪航律师办案策略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证据的完整性和专业性整理。豪航律师团队采取以下核心策略:
1. 电子证据固定:全面提取和固定电子转账记录和聊天内容,确保证据原始性和完整性。
2. 借贷合意证明:重点梳理聊天记录中关于借款事由、金额约定的内容,明确资金往来性质。
3. 法律适用精准:准确适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未约定利息情况下的法定救济途径。
五、案件启示
本案再次表明,情感关系中的借贷往来同样受到法律规制。豪航律师事务所提醒公众,在亲密关系中发生借贷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保留书面记录:即使情面难却,也应通过聊天记录等方式明确资金性质。
2.完整保存凭证:转账记录、聊天内容等电子证据具有法律效力,需系统保存。
3.及时主张权利:发现对方无还款意愿时,应在诉讼时效内采取法律行动。
感情不能成为借贷关系的“免罪符”,无论是恋爱期间还是日常交往中,金钱往来都应保持理性和谨慎。清晰的约定、完整的证据,既是对彼此的尊重,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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