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公司注销了,债务就清了吗?

时间:2025-12-22    访问量:3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公司的债务并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自动清零。公司注销前必须完成合法的“清算”程序,核心就是处理债务

一、合法清算后注销:债务清偿

如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完成了合法清算,那么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 → 通知债权人和公告(必须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 清理资产、债权债务 → 制定清算方案和清偿顺序。

2.清偿顺序: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

(2)所欠税款;

(3)普通债务(即您提到的公司债务)。

3.最终结果:

资产足以偿债:全部清偿后,公司剩余财产可分配给股东,然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债务消灭。

资产不足偿债:在合法清算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清偿到公司财产用完为止,不足部分无法清偿,但这是合法的法人有限责任。清算组应向法院申请破产,通过破产程序后注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合法“死亡”,未清偿的债务一般随之消灭(除非有下文所述的个人责任)。

二、违法/瑕疵清算后注销:债务“复活”,股东/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未依法通知债权人:这是最常见的违法点。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没有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比如您),仅仅在报纸上公告,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申报债权。那么,即使公司注销了,债权人也有权主张清算组成员(通常是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向市场监管部门承诺“公司债务已清算完毕”或出具“承诺书”,但实际上并未进行真实、合法的清算程序。这种“承诺注销”或“简易注销”的前提是股东承诺对未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有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直接依据该承诺要求股东个人承担责任。

3.清算组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例如,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制作虚假清算报告等。

4.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如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公私不分)、股东利用公司逃避债务等。即使公司注销,债权人也可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律师建议

(1)对于债权人(债主):

公司被注销不等于债务消失。您应立即查询该公司的注销档案,查看其《清算报告》及注销材料,重点看:

1.它是否进行了清算?

2.清算组是否依法通知了您?

3.股东是否出具了承诺书?

如果发现其存在未通知您、清算程序违法等情况,您可以立即起诉该公司的原股东、实际控制人、清算组成员,要求他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时效从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如知道公司被注销)起算。

(2)对于公司股东/负责人:

1.切勿以为注销就能逃债。不合法的注销程序会将公司的有限责任转化为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

2.在决定注销公司前,必须履行合法的清算程序,特别是要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

3.在办理简易注销时,对承诺书的内容要有清醒认识,那意味着用个人财产为公司债务兜底。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精通公司法律事务,无论是作为债权人追索被注销公司的债务,还是作为公司方处理合法清算与注销,我们都能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支持。我们擅长审查清算程序合法性、调查股东责任,并通过诉讼或谈判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

面对复杂的公司债务与注销问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可为您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指引和帮助,让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