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有疑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时间:2026-01-04 访问量:2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有异议,并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这是保障诉讼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性权利。
二、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常见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通常会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从事鉴定的机构或人员没有相应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或执业资格。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过程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应当回避的鉴定人未回避、样本的提取或保存不合法等。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鉴定结论与在案的其他证据存在根本性矛盾,或者其分析论证过程存在重大逻辑缺陷。
4.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例如,鉴定材料虚假、不完整或被污染,导致鉴定基础存在问题。
5.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并提供了相反证据或理由:能够提出合理的质疑,并提供相应的线索或初步证据。
三、申请重新鉴定的程序要点
1.提出申请:通常需要在法庭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或者在知悉鉴定意见后,及时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重新鉴定申请书》。
2.说明理由:在申请书中必须详细、具体地阐述对原鉴定意见的异议和理由,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或线索。
3.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重新鉴定,最终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异议的合理性、案件的必要性以及诉讼效率等因素。
4.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通过询问鉴定人,可以更有效地揭示问题,并为申请重新鉴定提供更充分的理由。
四、建议与风险提示
1.及时行动:法律对举证期限和程序有严格规定,切勿拖延,以免失权。
2.专业评估:在决定申请前,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领域专家,对原鉴定意见的“疑问点”进行专业评估,判断其是否属于法定的实质性瑕疵,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3.准备替代方案:在提出异议的同时,可以准备好拟推荐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名单供法院参考。
4.注意成本:重新鉴定通常需要预缴鉴定费用,且时间成本较高,需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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