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时间:2026-01-28 访问量:8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重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行为。
2.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里的“同居”强调的是持续性和稳定性,而非偶尔的婚外情。
3.实施家庭暴力:指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行为。这不仅包括对配偶的暴力,也包括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暴力(如子女、父母)。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经常性的、非人道的折磨或摧残;遗弃是指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前述四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严重过错行为,例如一方长期存在严重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或存在严重违背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其是否属于“重大过错”。
一、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必须是上述五种法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2.另一方无过错: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本身不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可能无法主张或会减少赔偿金额。
3.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即该过错行为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主要原因。如果离婚是由其他原因(如性格不合)导致的,即使存在过错行为,也不一定能主张损害赔偿。
4.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在起诉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赔偿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造成的实际损害(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
三、建议:
1.收集证据:这是主张权利的关键。请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例如:
重婚/同居:结婚证、同居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相关聊天记录等。
家庭暴力:报警回执、病历、伤情照片、告诫书、调解笔录、证人证言等。
其他过错:相关录音、录像、书面保证、证人证言等。
2.及时主张权利:注意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避免因超过时限而丧失权利。
3.咨询专业律师:鉴于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以评估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
婚姻不易,相守需要彼此包容,而当感情确已走到尽头,体面分手、理性维权才是对双方最好的交代。离婚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繁杂,证据收集、诉求主张、财产分割等每一步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因认知偏差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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