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公司诉讼期间注销,该向谁追责?
时间:2026-08-24 访问量: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公司侵权官司打一半,侵权公司却注销了,这并不代表追责之路就此终结。具体该找谁,取决于注销程序是否合法、谁承诺过承担债务,以及案件处在什么阶段。下面按场景给你捋清楚。
一、未经清算就把公司注销了(最常见也最好追责)
如果公司没走法定清算程序就直接注销,或清算组没通知债权人就办了注销,相关责任主体要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的,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赔偿;怠于履行义务导致主要财产、账册等灭失无法清算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权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参照上述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20条、《民法典》第70条。
二、清算时做了虚假承诺(承诺担责即可追)
办理注销时,工商登记常要求股东/第三人出具《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声明"如有遗留问题由全体股东承担"。虽然有判例认为这种承诺不直接等同于"自愿加入债务",但你仍可据承诺书请求注销公司的主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三、诉讼进行中公司注销,程序上怎么处理?
一审判决后、上诉期间注销:二审法院可将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继续审理。
二审期间注销:若依法清算后注销,诉讼主体消亡,法院可能驳回对原公司的诉求;若违法注销,可追加相关责任人为当事人。
执行阶段注销: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为被执行人。
四、特殊情形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注销:主体资格还在,仍可将其列为被告,责任主体通常是该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一人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企/全资子公司的股东: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可能在造成损失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五、实操步骤(你可以照着做)
1. 先调取工商档案:重点查注销方式、有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股东签字、是否经过清算程序。
2. 确定追责对象:存在违法清算情形的,可列相关责任主体为被告;存在债务承担承诺的,可据承诺书请求注销公司的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3. 在诉讼中申请变更当事人:把被告从"XX公司"变更为相应的责任主体,继续审理。
4. 若已到执行阶段:依《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21条,申请将相关责任主体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在其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
⚠️ 关键提醒:如果发现公司正在走简易注销程序,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提出异议,阻止公司注销。
为了帮你判断具体该追谁,这家公司目前是正在走注销流程,还是已经注销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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