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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哪种情况不用承担?

时间:2025-10-30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这五种情况不用帮他承担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能因各种生活需求产生债务。然而,婚后产生的债务并非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也并非都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今天,为大家详细梳理离婚时债务归对方承担的几种常见情形。

一、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依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若一方在婚后产生的债务,仅用于其个人的私人生活,并未对夫妻共同生活起到任何积极作用,那么该债务应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个人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如购 买昂贵的奢侈品、频繁出入高 档会所等,与家庭日常生活毫无关联,离婚时,此债务应由产生方独自承担。

二、不知情的债务

当一方在婚内背着另一方产生债务,即便该债务是以另一方名义产生,只要未得到另一方的事后追认,离婚时,不知情方无需承担。比如,一方擅自以配偶名义在网络平台借贷,配偶对此毫不知情,在此情形下,不知情的配偶在离婚时无需承担该债务。不知情方应坚定表明自己对该债务不知晓、未追认、不承担的态度。

三、因违法产生的债务

对于一方在婚内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法律明确规定由产生者自行承担。这些违法活动本身就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其产生的债务自然不能让另一方无辜背负。离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为其偿还此类违法债务。

四、伪造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中,个别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方伪造债务,企图在离婚时多分财产的现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对于伪造的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若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供,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婚前产生的债务

在双方领 取结婚证之前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产生债务的一方独自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无需帮忙偿还,离婚时更无需承担。例如,一方在婚前的助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债务,均与婚后的配偶无关。

如果你有婚内负债、离婚或诉讼离婚困扰和问题,需要律师帮忙,可以留言,我们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经验,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