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要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
时间:2025-11-03 访问量:3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婚内购买的房产,不一定都是共同财产
常见情况: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重要例外:若一方使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产,且产权仅登记在出资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2. 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只归一方,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 关于离婚与子女抚养
1. 子女抚养权以儿童利益为首要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出轨”不等于“净身出户”或“少分财产”
这是一个普遍误解。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是均等分割。
如果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即通常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会直接“少分”财产。只有在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才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的情况。
3.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此项权利对家庭中付出更多的一方(通常是女性)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三、 关于彩礼与非婚关系(核心:法律规定与事实区别)
1. 彩礼返还的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 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其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在继承权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3.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必须明确:中国法律不承认“自动离婚”。无论分居时间多长,婚姻关系都不会自行解除。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或诉讼离婚。
4.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但纠纷仍需解决
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构成合法婚姻关系,分手时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但请注意: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如共同购房、出资)和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仍需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绝非“直接分手”那么简单,处理不当会引发复杂法律问题。
四、 其他重要权利
可向“第三者”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原配有权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财产。
如果你遇到任何关于婚姻纠纷的问题,可以后台留言,为您解答法律疑惑
上一篇:什么是离婚经济补偿?
下一篇:独生女如何防止吃绝户


19120691514
400052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