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论坛发布侵权言论,论坛运营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5-12-31 访问量:33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责任认定规则分析
(1)一般情况下可免责(“避风港原则”):
如果论坛运营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网友发布了侵权信息,且在收到权利人的有效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则运营方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法律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的责任“避风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2)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1.“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而未处理:如果侵权信息像一面鲜亮的“红旗”一样明显,一个理性人能够明显发现其侵权性质,而运营方仍视而不见、未采取必要措施,则需与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2.经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在收到权利人的有效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3.主动介入或鼓励侵权:如果运营方对侵权内容进行了编辑、推荐、置顶等主动行为,或明知侵权仍提供鼓励、支持,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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