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冷静期吗?
时间:2026-01-14 访问量:1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协议离婚有法定流程且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依据《民法典》第 1077 条,核心是 “两个 30 天”:申请受理后 30 天冷静期,期满后 30 天内共同申领离婚证,缺一不可最高检。
协议离婚完整流程(5 步走)
1.准备协议与材料: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备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 寸单人照、离婚协议书(3 份),共同到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申请与受理: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初审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从受理次日起算。
3.30 天冷静期:期间婚姻关系存续,任何一方可持身份证、回执单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4.期满后 30 天内申领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提交回执单、离婚协议、证件等,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与意愿。
5.登记发证:审查通过即注销结婚证、发放离婚证,离婚生效;超期未申领或一方不到场,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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