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不下去了,法院却不准离婚?“感情破裂”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时间:2026-01-13 访问量:1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为什么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核心原因在于: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具体体现在:
1.未达到法定条件:法院需要审查双方的婚姻状况是否符合上述五种法定情形之一,或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严重情形。
2.证据不足:“日子过不下去”是一种主观感受,需要转化为法律上的事实和证据。例如,仅有口头的争吵、冷漠或生活习惯不合,但缺乏证明长期分居、家庭暴力、出轨等事实的证据,法院可能难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3.初次诉讼的审慎: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除非存在严重情形(如家暴、重婚等),法院通常会基于“维护家庭稳定”的考量,给予双方一次冷静期和修复机会,因此判决不准离婚。
二、“感情破裂”的司法判断标准
法院在判断“感情破裂”时,通常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婚姻基础:双方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婚前了解程度如何。
2.婚后感情:双方婚后的共同生活状况、感情交流、相互扶持情况。
3.离婚原因:导致离婚的具体矛盾是什么,是否具有根本性和持续性。
4.夫妻关系现状:双方是否分居、分居时间、有无和好可能。
5.有无法定情形:是否存在前述五种法定情形(如家暴、分居等)。
三、您的应对策略与行动建议
面对法院的判决,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冷静评估,明确目标:首先,请明确您是否坚定地想要离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请聚焦于如何向法院证明“感情破裂”。
2.梳理证据,强化证明力:这是最关键的一步。请系统性地收集并整理以下证据:
法定情形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回执、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与他人同居的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租赁合同、居住证明、水电费账单等。
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如长期的争吵录音录像、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中体现双方关系恶化、无法沟通的内容;证明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据;证人证言(如亲友、邻居等能证明双方感情状况的人)。
经济状况的证据:如收入证明、财产清单、债务情况等,为后续可能的财产分割做准备。
3.等待时机,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法律为坚持离婚的一方提供的明确路径。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继续与对方分居,并收集分居的证据。
4.考虑专业帮助:离婚诉讼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他们可以为您评估案件、指导证据收集、制定诉讼策略,提高胜诉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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