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业主拖延验收,合格日期和利息怎么算?

时间:2026-01-22    访问量:13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 合格日期(即交付成果符合质量标准的日期)如何认定?

当定作人(业主)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法律会设定规则来拟制一个“视为合格”的日期,以保护承揽人(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主要认定方式如下:

1.以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准:承揽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向定作人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定作人应在约定或合理的期限内组织验收。如果定作人拖延不验收,法律上可能将承揽人提交完整验收报告的日期,视为成果合格的日期。

2.以约定的验收期满之日为准: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验收期限,则验收期限届满之日,即可视为验收合格。

3.以实际投入使用之日为准:如果定作人虽然未组织正式验收,但已经擅自使用了工作成果,那么人民法院通常会将开始使用之日视为验收合格之日。这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有力的认定依据。

核心原则:法律不鼓励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 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

一旦合格日期得以确定,定作人逾期支付相应款项的利息起算日和计算标准也就随之明确。

1.利息起算日:

从上述认定的“合格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利息。

例如,若法院认定2024年10月1日为合格日,则利息应从2024年10月2日起算。

2.利息计算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如每日万分之五),则应优先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规则可参照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逾期付款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标准,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计算公式(无约定时)逾期付款利息 = 拖欠金额 × LPR × (1 + 30%~50%) × 逾期天数 / 360

三、行动建议:

固定证据:务必保留好您已按约完成工作并向对方提交验收报告的书面证据(如快递单、邮件、有明确时间的聊天记录等),以及对方拖延验收或擅自使用成果的证据。

书面催告:向定作人发送正式的书面函件,明确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否则将视为验收合格并保留追索款项及利息的权利。

如果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建议您携带相关合同及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擅长处理各类履约争议,可以为您提供具体的维权策略和计算方案,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