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时间:2026-01-23 访问量:11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并不影响债权人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
一、具体承担方式
1.对内责任(夫妻之间):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或按特定比例分担。但请注意,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一并处理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通常会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
2.对外责任(对债权人):
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要求夫或妻任何一方就全部债务进行清偿。
追偿权:如果一方承担了超过其内部约定或判决份额的债务,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另一方追偿。例如,双方协议各承担50%,但债权人只向您追讨,您偿还了100%后,可以向对方追讨其应承担的50%。
二、行动建议:
1.梳理债务:明确债务的金额、债权人、借款时间及用途等信息。
2.明确性质:确认该债务是否全部基于双方共同签名,以固定其作为共同债务的证据。
3.妥善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对共同债务的承担做出明确、可操作的约定,并保留好相关协议文本。
4.积极应对:如债权人主张权利,应积极沟通,必要时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主张追偿。若涉及诉讼,应及时应诉。
5.保留证据:妥善保管借条、转账记录、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所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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