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商家泄露,接到骚扰电话,能起诉吗?
时间:2026-04-29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可以起诉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11 条、第 1034–1038 条:个人信息受保护,不得非法泄露、提供。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 条、第 69 条:商家(信息处理者)泄露信息,适用 “过错推定”—— 商家必须自证无责,否则就要赔偿。
二、起诉要满足 3 个关键点
1.信息来源能锁定商家
仅在该商家留过手机号;
骚扰电话内容与该行业高度匹配(如装修→装修推销);
有合同、订单、聊天记录证明你向其提供过手机号。
2.有明确的骚扰证据
通话记录(号码、时间、次数);
骚扰短信 / 微信截图;
通话录音(重点录对方如何获取你的号码)。
3.被告身份明确
商家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工商信息可查)。
三、能主张的诉求
停止侵权:立即停止泄露、删除你的信息;
赔礼道歉:书面 / 公开道歉;
赔偿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几千元至 5 万元(看骚扰频率、影响程度);
维权合理开支: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
四、维权步骤
1.固定证据:录屏、截图、录音,公证更佳;
2.投诉举报:
拨打 12321(骚扰电话举报);
拨打 12315(市场监管);
向网信部门举报;
3.发律师函:要求停止泄露、删除信息、道歉,7 日内回复;
4.起诉:律师函无效,向商家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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