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工程量有争议,以监理确认的为准,还是以第三方鉴定的为准?
时间:2025-12-25 访问量:3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监理的确认是首要依据,但当该确认存在重大瑕疵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第三方鉴定将成为最终裁决的关键证据。
(1)监理确认的效力:合同约定的首要依据
在标准建设工程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对工程量的现场核实与确认。因此,如果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量以监理方最终确认的量为准”的条款,那么监理方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进度款支付证书等文件,是具有合同约束力的首要依据。
法律原则: 这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合同法基本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自愿将工程量确认的权力授予了监理方。
优势: 监理确认具有及时性和专业性。作为常驻现场的第三方,监理能够实时跟踪施工过程,其确认程序相对快捷,有利于工程款的及时支付和工程推进。
(2)第三方鉴定的介入:当监理确认无法解决争议时
尽管监理确认具有优先性,但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进行第三方司法鉴定:
1.对监理确认结果存在重大异议: 一方有充分证据认为监理的确认存在错误、不客观、不公正,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2.监理方不予确认或无法确认: 例如,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增量、隐蔽工程等,双方有争议而监理方无法或拒绝出具确认意见。
3.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以监理确认为准,那么当出现争议时,第三方鉴定就成了最直接的解决途径。
4.诉讼或仲裁阶段: 当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这份鉴定报告将成为法院或仲裁庭认定事实、作出判决的最核心、最权威的证据。
(3)两者的关系与适用顺序
1. 第一步:依据合同,寻求监理确认。 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回顾合同条款,并尝试在监理框架下解决。这是最经济、最高效的途径。
2. 第二步:当第一步失败时,启动第三方鉴定。 如果无法通过监理确认解决分歧,特别是争议金额较大时,应果断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第三方司法鉴定。在诉讼中,即使有监理确认,若对方能提出合理怀疑,法院仍可能启动鉴定程序。
如果您正面临工程款结算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制定最有利的应对策略。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有丰富解决经验, 我们代理过大量工程款结算、工期索赔等案件,深知如何高效地组织证据,并熟练运用司法鉴定程序在法律框架内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有需要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19120691514
4000520817
